大庆市有序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按照应急管理部及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连日来,大庆市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消防救援支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专项检查督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据了解,目前全市18户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全部完成自检自查自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确保工作进一步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三个清单”的工作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的通知》,明确总体要求、工作内容、检查方式及工作措施,根据全市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在本辖区备案登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大力强化“消地协同”机制建设,各县区将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两个根本”的有力举措,建立健全统一协调、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政企联动、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责任有效落地。
同时,全市大力推进安全风险信息化管控,指导企业及时将单位自查和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录入系统,并跟踪隐患问题整改闭合。各县区在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有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开展专项检查,高新区明确企业自检发现的隐患问题清单,必须由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签字确认,留档备查;大同区提前组织省、市级专家对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下一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围绕安全生产“三个清单”开展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动态跟踪,落实闭环管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通过此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