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政府官方网站“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1月4日发布了深圳市政府2016年一号文件,宣布将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安全监管局),为正局级建制。
这份一号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表示将独立设置市安全监管局,挂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安委办)牌子,划入市应急办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宣传培训以及安全生产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经贸信息委承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卫生计生委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二是表示市安全监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建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从国家到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都属于独立设置的政府部门,比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是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是广东省政府的直属机构。深圳因为实施大部制改革,在2009年将原本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局的牌子及部分职能并入新成立的深圳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此次市政府决定恢复市安全监管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的独立身份,足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的决心。
据了解,2009年以前的市安全监管局也是正局级单位,此次恢复独立设置在级别上并没有“升格”,最大的变化就是在职责上多了一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