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危化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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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工作验收标准》,对1个国家级、8个省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以来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的对象为9个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提出的攻坚目标任务以及该省2015年危险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包括事故情况、组织领导、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动化改造、事故隐患排查信息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亮点(加分项)等八项工作。本次验收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在60-89分为合格(国家重点县得分需在80分以上),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验收结果将与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挂钩。
省安委办将在各重点县进行自评打分和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企业等形式,对各重点县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