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个别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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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海门市安监局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总体良好,但个别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自天津“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目前全市化工企业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正常生产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完成安装并正常使用二道门,危险物品储存区域相关场所均设立了安全警示标志牌,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生产场所的企业,通过调整生产、增加车间内防爆通讯设施、提高机械自动化程度等措施降低劳动量,目前企业都将易燃易爆介质生产场所作业人数控制在了10人以内,达到了改造要求。

在督查中,督查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企业自查自纠不彻底,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化工企业警示牌设置数量偏少,设置位置及高度未达标;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不到位;二道门故障率较高,未能有效投入使用等。据了解,一些企业上报的自查自纠隐患为零,但在检查督查现场却发现了诸多安全隐患,有的甚至发现了20多条;部分企业存在安排非领导职务人员值班、值班领导夜间睡岗、带班领导对当班生产运行及人员分布不够了解;有些企业对二道门管理不善,二道门经常处于敞开状态。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安监局督查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下阶段,市安监局将加大检查督查执法力度,对存在隐患较多的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情况严重的报政府予以取缔、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