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增强安全监管力量
近日,茂名石化针对工程、社区安全管理任务重、难度大、专业性强的特点,进一步优化完善专业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分别在工程部和社管部成立了HSE管理科,其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
茂名石化模范执行总部要求,及时配齐了公司、二级单位、车间三级安全总监,明确了其权利和职责。同时,迅速组建成立了公司安全督察队和六支二级单位安全督察队伍,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督力量,做实了生产建设一线的安全监督。三季度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队伍发挥作用,认真负责,敢于管理,及时制止了不少违章行为,有效防止了事故的发生,现场管理明显加强,违章违纪明显减少。这项工作得到了总部的充分肯定。
三季度以来,茂名石化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照检查标准》,以业务板块为基点,层层分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了公司及各单位22个业务板块的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等要求的落实。同时,茂名石化修订了安全事故问责办法,按总部最新要求,升级了事故问责力度,增加了对公司、二级单位和车间的安全总监、副总监的问责处分条例。完善了领导干部分级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责任分工,把定点联系深化为责任承包。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茂名石化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服务基层工作的通知》,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深入基层落实承包责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督查和安全观察、检查“三大纪律”、值班带班、开展调研及专业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具体频次,各二级单位也制定相应的规定,有效地促进了基层管理水平的提升。特别是在应对突发事件和国庆期间抗击强台风“彩虹”时,相关骨干都能亲自带班、靠前指挥、坚守一线,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为确保安全环保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