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督促危化品企业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和寒潮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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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21〕15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和寒潮天气下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市化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和寒潮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一、认清严峻形势,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各地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和冬奥会等关键时期安全防范作为重大考验,切实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一点小事也不能出”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结合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状况和季节特点提前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环节,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各地要切实掌握节日期间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做好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提前研判重大风险。严禁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三超一抢”、延迟检修带病运行、违规超量储存、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违反消防安全等行为。

      二是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落实防冻、防凝、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窒息等安全措施,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

      三是要严格停工管理,对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大生产装置日常巡检和职工在岗履职情况巡查力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对已经停产和准备停产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停工、开工方案,科学制定开车计划,复产前要确保符合开车安全生产条件。

      四是针对长期停产停工及关闭退出企业,要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对有物料的储存场所,严格实行实时监控和24小时安全巡查制度。要做好关闭退出期间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工作,按照要求抓紧落实“两断三清”要求,坚决杜绝“关而不停”现象。

      五是要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专店的安全检查,结合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安全整治,年底前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重点突出是否存在非法经营、非法储存、超量储存情况,并核查专柜整治提升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经营旺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汲取事故教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装置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节日期间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原则上不得安排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应提级管理并向当地应急部门报备。

      二是各地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紧扣“流通、使用、存储、废弃处理”四个环节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排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遏制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事故。

      三是各地要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实行24小时“云端”实时监测预警,对系统报警预警和运维情况分析研判,督促企业对设备设施报警预警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保持高度戒备,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告渠道,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