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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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和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法律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7月5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讲座,邀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邬燕云同志,围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做辅导讲座。

      作为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人之一,邬燕云同志系统阐述了修改的必要性、总体思路和主要修改内容,深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并从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应对、加大违法行为成本、完善政府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治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融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融入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新理念、新精神,充分考虑了《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执法实践经验,内涵十分丰富,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学习会上,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树森就本市全面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强学习宣贯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求全市各有关政府部门、各区政府切实把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着力提高各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知法、守法和用法能力。二是加强全市宣贯工作的统筹部署。要求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实施,确保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与中心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宣贯实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新修改《安全生产法》作为“八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搞好配合宣传,确保《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