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督查5市18企业查出208项隐患,企业负责人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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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8〕27号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吸取江苏省连云港市聚鑫生物公司“12·9”重大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督导组于2018年1月14日至1月19日对你省盐城、连云港、淮安、徐州、宿迁等5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场检查了18家化工企业,发现了208项安全隐患问题。现将有关安全隐患问题(见附件)反馈你局,请你局组织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下达执法文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有关企业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举措,并精心组织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请你局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有关执法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举措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附件:有关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