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建立化工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推动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要求,诸城市建立化工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该制度规定: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对当日重点生产装置、罐区的安全运行状态和检维修、动火及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风险安全可控状态进行承诺公告。企业要在网站显著位置,主门岗显著位置设置的LED显示屏,暂不具备条件的可设置公告牌。
一、每天实施安全承诺公告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亲自调度,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措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高风险装置、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状态正常,安全措施有效,事故隐患动态为零的前提下,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当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领导代履行安全承诺公告工作。
二、企业内部分层级进行承诺公告。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安全承诺公告制度,除公司要向社会公告外,分厂、车间、班组、岗位要对各自工段、工序、岗位的装置、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和检维修、动火及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风险可控状态层层进行承诺公告。承诺公告要选择适当、明显的位置,并明确责任人。
三、各企业建立生产装置、罐区、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动火及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各项工作的研判机制,细化生产装置、罐区、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动火及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研判的各项内容。要建立研判工作档案,做到研判签字确认。
市安监部门和各企业通过报纸、网络、广播、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和职工、媒体积极参与发布公告的监督。各镇街园区、部门将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不如实发布或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