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委办多措并举推动实施本市危化品禁限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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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各区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如无特别需要简称“有关各方”)全面落实《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三批 第一版)(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水平,日前,上海市安委办印发文件,采取多项措施督促指导有关各方严格实施《目录》及其配套管控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对照《目录》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制度,对涉及禁止或超出允许部分的化学品,寻求替代品等措施。指导各区对照《目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和油气管线保护、隐患排查治理、信用体系等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产业规划及存量企业布局调整工作,对涉及科创中心的产业园区、高校和科研单位,认真论证设立集中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可行性;将《目录》执行情况纳入专项执法计划,对有关单位落实管控措施和化学品排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形采取行政措施。指导中心城区严格落实《目录》中心城限制和控制部分的要求,按照危险化学品“正面清单”管控模式进行精细化管理。 二是推动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合力加强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建设,力争早日实现本市危险化学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落实”的管控目标;推动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目录》提出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有关要求;推动杭州湾北岸化工产业带的上海化工区、金山第二工业区、星火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认真研究和落实《目录》提出的管控措施。 三是实现使用环节全覆盖管理。督促化学品使用单位按照单位类型,及时将使用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等信息报送主管部门或属地街镇,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确保企业报备的数据完整、准确。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加快安全许可进度,督促企业加快申报和整改速度。对使用量未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3年1次的安全评价,认真查找隐患、落实治理措施,并采取评价报告备案、执法检查等手段督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宣教培训。通过微博、微信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目录》的重要意义、管控举措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做到行业内人人知晓《目录》、人人执行《目录》;在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成立宣讲团负责《目录》宣贯的基础上,要求各区和有关部门将《目录》发至基层各单位,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掌握《目录》及其配套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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