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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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评审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联合会作为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评审机构的日常管理,细化考核标准,会同局相关处室完善工作机制,掌握评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严格组织进行考核,以考核促进评审机构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评审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专业水平。
(二)加强核查与整改工作。市安科院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核查单位,近期已开展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核查工作,核查报告详实,应该加以巩固和完善。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向局执法队、监管一处反馈,紧紧盯住未达项的隐患治理和问题整改,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核查工作的效能,防止因隐患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发挥专家作用,突出高风险领域。复核、核查工作要突出涉危涉爆等高风险领域,善于发挥有关专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提供目标和“炮弹”,真正做到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四)不断总结研究,提高工作实效。监管一处及时研究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与联合会、安科院的沟通联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评审、复评、核查工作的管理。要经常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情况,真正牵住“牛鼻子”,盯住薄弱环节,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