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危化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研究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统一纳入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取代层层备案。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加快建成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
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国际化工巨头除了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安全标准有着较高要求以外,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企业的过程安全管理。
我国也是高度重视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应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将信息系统建设列入重点项目,设立“金安工程”。此后,各地参照“金安工程”研究开发了很多符合自身需要的信息化系统。
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国务院2015年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互联网+”推动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效率提升。
2016年初,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港“8·12”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进行全过程、全链条的信息化管理。
2019年5月,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功能要求、进度安排等,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至今,该系统已经实现了全国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的温度、压力、液位和视频监控信息的不间断采取和远传、报警监测等功能,对提升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的安全监管实效发挥重要作用。应急管理部要求,2020年年底前三、四级重大危险源都要完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全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通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进行管理。
这次《意见》又再次强调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系统建设,就是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中的作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发挥重要作用。
要建设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至少要考虑四个方面的工作:
信息化系统需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和监控。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需要用科学的方法辨识和评估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各环节的风险,才能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去做好预防,然后依靠信息化系统促进全部的风险得到有效的管控。任何环节的遗漏和缺失,都可能导致风险的失控。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就是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阶段没有得到有效管控引发的事故。
信息化系统要能对危险化学品的各类风险实现动态管控。
安全生产的各种风险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实现全过程风险的动态管控,除了对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进行监测预警外,还要对设备设施、作业活动、隐患治理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要充分发挥数据处理方面的优势,实现全生产过程各类风险的动态控制,不能让系统将各类动态风险变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静态台账。要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各类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重点设置好高风险和高事故后果的风险点的管控要求。
信息化系统要能有效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效能。
信息化系统的生命力就是事半功倍,如果是事倍功半必然会被淘汰,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必须要充分考虑系统的科学性、完整性、实用性,增强系统的可操作性。
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控系统不能对化工生产过程的安全保障系统造成抑制或干扰。
多数的化工生产本就是一个复杂的工艺系统,系统自身设置了的自动化控制、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等系统,这些系统都是化工生产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果信息化系统因为自身设置原因或受到外界影响对化工装置安全保障设施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与干扰,这对装置的安全生产将会带来更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