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多管齐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
日前,上海市安委办采取多项措施,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设定的制度内容,细化、完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于2017年内研究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三是加强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结合《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执行情况立法后评估,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措施,为后续修法提供支撑和借鉴。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结合各区、各行业、各领域的工作特点,为生产经营单位搭建学习平台,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和指导,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四是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在危险化学品审批等领域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动社会第三方组织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险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升防灾减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持续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负责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环保评价机构资质审批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职,严格准入门槛,将专业服务机构纳入执法计划,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规范专业服务行为;对于发生弄虚作假、重大疏漏及有不良记录的专业服务机构,依法给予暂停资质或撤销资质等处罚,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的责任并在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