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事故是安全工作最无情的验收员
有人说,事故是安全工作最无情的验收员。在惨痛的事故面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总会格外显眼。
不可否认,许多特大安全事故都具有意外性、复杂性、突发性,但几乎每次检讨事故,相关责任者都不能说已经穷尽所有安全工作的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公共建筑的安全距离,国家早有规定要求至少保持1000米,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仓库特大爆炸事故中卷入的一些居民小区,却在这个安全距离之内。企业与小区的位置为何如此设定?仓库处理危险化学品的程序到不到位?环评安评有没有问题?调查组正在一一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针对天津港“8·12”瑞海公司仓库特大爆炸事故的两次指示中,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可谓一针见血。出不出事故,有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最关键最直接的就是企业。去年开始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有18项内容专门明确企业该负什么责,明确企业必须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也是解决问题的最主要抓手。其实,最应了解危险的不是别人,恰恰是自己。许多工厂都贴着“安全第一”的标语,生产单位的负责人都该扪心自问,它们是仅仅贴在墙上,还是真正落到了心里?安全真的排在了企业日常工作的“第一”吗?国家安监总局为了提高我国危化企业的安全意思,强制规定只要涉及、使用、生产或贮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工厂车间必须安装气体报警器,以保护工人安全及生产安全。
杨绛在《走到人生边上》中说,要摆正自己的心,先得有诚意,也就是对自己老老实实,勿自欺自骗。没有什么比“安全第一”更为重要。当经历了长时间的跨越式发展,来到了一个“风险社会”,最需要的是痛定思痛,回到“正心”的状态。规规矩矩地照章办事,老老实实地解决问题。这样才不会让现代的风险,掩埋生命的可贵。